原标题: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的批复 来源:四川
川银保监复〔2021〕626号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的请示》(成银行文〔2021〕301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绿色金融债券。
二、你单位应严格遵守金融债券发行管理的有关规定发行和管理金融债券。
三、你单位应按照《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绿色信贷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2〕4号)、《中国银监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能效信贷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5〕2号)等有关要求,将发行绿色金融债券所募集资金全部用于《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规定的绿色项目。
四、你单位应于金融债券发行完毕后一个月内将有关发行情况向四川银保监局书面报告。
未尽事项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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